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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(2026年第58号)

根据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国家药监局、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甲氧依托咪酯等3个品种增列入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(见附件),现予以发布,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增列品种(https://www.nmpa.gov.cn/xxgk/ggtg/ypggtg/ypqtggtg/20260707142323155.html)


国家药监局  公安部
国家卫生健康委

2026年7月6日